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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3-14 09:11:12    点击:4135次    [关闭本页]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濮发〔2014〕1号),为确保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范围

    参加范围为市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直单位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乡(镇、办)、县(区)直单位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以市、县(区)、市直单位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办)和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方法步骤

    我市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2月开始,到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实行自上而下、紧密衔接,各个环节同步推进、贯穿始终。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重点内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开展群众评价。

    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体抓好以下4项任务:

     1、抓好学习教育

    (1)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专题学习。市级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参加中心组学习3次以上,县级及以下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实行以本职工作岗位、兼职教师岗位,本职工作职责、兼职教师职责为主要内容的“双岗双责”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到联系点讲党课1次。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重点开展以下几项专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专题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专题学习、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专题学习。

    时间安排在2月至7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2)举办专题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举办3次以上专题报告会,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进行宣讲和辅导。

    时间安排在3月中下旬,责任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区)、市活动办。

    (3)开展“双学双争”专题活动。以“学习焦裕禄精神、学习‘三李’精神;争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争当赶超发展先锋”为主题,通过学习焦裕禄先进事迹、观看有关电影电视片、举办专题座谈交流,开展“六问六带头”;把“三李”精神作为全市党员干部照镜子、正衣冠的生动教材,引导党员干部对照“三李”精神剖析自身不足,一看是否像李文祥那样坚守信念、淡泊名利,二看是否像李连成那样吃亏奉献、务实创新,三看是否像李全芳那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举办以“双学双争”为主题的大论坛,对照先进人物找差距,围绕“为民务实清廉”提要求,针对“赶超发展”表态度。

    时间安排在3月下旬至9月,责任单位为市委宣传部。

    (4)开展专题大讨论。围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党的群众路线,参照“一创双优”活动大论坛的成功经验开展专题大讨论。依托电视台开办“群众路线龙都大讲谈”,每周请一名领导干部主讲,引导党员干部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把握自己的正确定位,找准前进的目标方向。
时间安排在3月中旬至7月下旬,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5)开展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以“四个一”活动(一系列优秀影视剧、一系列警示教育专题片、一系列主题展览、一系列廉政培训)为载体,强化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注重培养宣传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发挥好典型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各级各类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学习榜样、提供赶超标杆;通过以案说法、事件评述、编印反面典型案例资料、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分期举办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

    时间安排在3月至8月,责任单位为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深入所联系的基层单位,深入党员群众,问清群众最困难的是什么、最不满意的是什么、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市、市直单位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围绕“四风”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要深入黄河滩区的乡镇、村和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以践行群众路线、推进扶贫攻坚为主要内容的针对性调研,摸清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确定年内要办理的大事实事,并作出承诺,为群众办好事、干实事、解难事,在扶贫攻坚中践行群众路线。各县(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也要深入到工作最薄弱、矛盾最突出、群众最不满意的一线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后,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要分别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时间安排在3月至4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3、征求意见建议。通过深入联系点和下属单位、设立电子邮箱、热线电话、征求意见箱、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等方面,听取意见建议。重点收集群众最反感的“四风”表现形式、最期盼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最满意的整改落实标准。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条分析,分类归纳,做到原汁原味,不加修饰,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并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向群众反馈。

    时间安排在3月至7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4、开展群众评价。活动开始后,邀请基层单位、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围绕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作风现状开展一次群众评价,了解掌握群众对本地、本单位作风现状的评价。要形成群众评价报告,经督导组把关后报送市活动办,评价结果要在本地、本单位和参评人员中公开。

    时间安排在3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各县(区)党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要围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优化各领域、各行业基层组织的学习内容、学习载体,制定详尽的方案;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结合市直机关工委制定的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案,经督导组把关后于3月底报市活动办。要重点开展好“一定六有”(“一定”即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界定基层党组织基本功能定位,“六有”即有覆盖广泛的服务网络、有功能完善的服务阵地、有紧贴需求的服务内容、有科学有效的服务方法、有务实管用的服务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主题教育、“三基本”(基本理想信念、基本权利义务、基本组织生活纪律)党性教育、服务群众能力拓展教育(根据各行业、各领域党组织实际情况,结合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制定培训内容)三项主题教育学习。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重点内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开展群众评议。
具体抓好以下4项任务:

    1、分析查找问题。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召开领导班子专门会议集体研究,逐条逐项进行分析,对照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找准找实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解决。督导组要向各县(区)、各单位领导班子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四风”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对照“一定六有”、对照先进典型、对照群众需求等方面查问题、找差距、听民意,为制定整改措施打好基础。

    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市属企业、乡(镇、办)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一风一风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确保对照检查“画得像、查得深、找得准、态度诚”。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禁代笔。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对下级单位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报经督导组审定,防止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只查摆列出“四风”突出问题,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时间安排在5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市属企业、乡(镇、办)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整风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醒帮助。会上,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做到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话不讲套话,讲要害不讲枝节,把问题说透、把根源挖深,防止敷衍应付、空对空。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督导组要全程参加民主生活会,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督促整改。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在认真学习党章,明确党员义务的基础上,对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查摆自己在理想信念、带头学习、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安排一次党员评议。

    时间安排在5月至6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4、开展群众评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情况进行一次群众评议。要形成群众评议报告,经督导组把关后,报送市活动办备案。评议结果向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公开。

    时间安排在7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重点内容: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开展群众评判。

    具体抓好以下7项任务:

    1、制定整改方案。强化问题导向,围绕班子和个人查摆出的问题、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指出的问题,突出“四抓”事项,紧扣“整改什么、破解什么、抓好什么”,认真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要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限定时间、强化一把手责任。实行整改意见公示制。每个单位都要对整改方案进行公示,特别要抓住重点问题,逐项制定任务书、时间表。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活动一开始就改起来,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让群众评价和监督。

    时间安排在6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2、开展专项治理。要坚持“准”、“狠”、“韧”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干部,“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套取新农合资金、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公路三乱”等问题,继续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要继续巩固、防止反弹。同时,市、县(区)、市直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按照批次推进、梯次整改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继续做好“一创双优”活动向重点村、重点单位、重点科室延伸,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部分村存在的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服务发展重点单位、重点科室中存在的死搬条文、怕担风险、不敢担当,审批事项多、流程长、办事效率不高、搭车收费,以罚代管、执法不公、随意执法,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

    时间安排在4月至7月,责任单位为市纪委、市“一创双优”办及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区)。

    3、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性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建设计划经督导组审核后,报活动办备案。注意承接好、贯彻好第一批活动中央和省委出台的有关制度,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制度。对“一创双优”活动开展以来形成的有效制度进行梳理、归纳、完善,重点做好密切联系群众的沟通机制、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服务帮扶机制、社会管理机制和群众工作奖惩激励机制等机制的完善与落实。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时间安排在3月至8月,责任单位为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4、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民生需求问题;推进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着力解决各种与民争利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要制定任务书、时间表,实行台账式管理。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巩固扩大成果,正在解决过程中的问题要加快进度,尚未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措施,明确节点,抓紧行动。同时,贯彻落实好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我市十大民生工程建设。

    时间安排在3月至8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

    5、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目标,以“一定六有”为抓手,推进“双基双治”(抓好基层、打好基础、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继续完善各类党组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筑牢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平台,完善其服务党员、群众的功能。继续加大农村、非公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力度,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提供保障。继续深化拓展“双联双创”(每一个市、县(区)直机关党组织联系一个农村党组织,每一名市、县(区)直机关党员联系一名农村党员;促进新农村建设创业,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帮扶基层。更加注重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

    时间安排在3月至8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

    6、开展群众评判。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及时组织“回头看”。一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二看查摆问题是否聚焦,三看自我剖析是否深刻,四看谈心交心是否充分,五看开展批评是否认真,六看边查边改是否见效。市、县(区)、市直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回头看”,真正看出问题、找到差距,督导组要严格把关。围绕整改落实效果,面向基层单位、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评判结果向机关党员干部、下一级机构领导班子和群众代表公开。对群众评判效果好、满意度高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经督导组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要进行补课、返工。

    时间安排在8月,责任单位为各县(区)、各单位、市活动办。

    7、评估总结。活动结束后,市委适时召开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各县(区)、各单位也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进行评估总结,总结报告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市活动办备案。

    时间安排在9月,责任单位为市委办、市活动办。

    三、组织领导

    (一)坚持“三个带头”。市委常委要先行启动,带头开展活动,选择一个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活动,努力把联系点建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带头建立联系点,按照省、市委要求,认真抓好各个环节,并指导分管单位扎实开展活动,模范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要率先启动活动,尽快进入角色,对自身严格要求,对活动周密部署,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二)加强督促指导。督导组要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主动督促和帮助所督导单位扎实有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不虚、不空、不偏”。重点了解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成效,听取党员干部意见;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逐项对比分析,把握活动质量,坚决杜绝走过场。

    (三)注重探索创新。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扎实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注重学习内容、活动载体、方式方法、评价形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根据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出实策、鼓实劲、求实效,把“自选动作”做实,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结合基层实际,依托农村大喇叭、社区宣传栏、文化活动室、广场文化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和市委部署,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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